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防护物资需求激增,一些不法分子趁机牟利,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对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职责所在。全国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主动亮剑,集中力量,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口罩、护目镜、医用酒精、消毒液等涉疫情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有力保障了涉疫情防护物资安全和质量,消除了一大批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为疫情防控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迅速行动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
疫情发生后,公安部第一时间下发紧急通知,对打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违法犯罪作出专项部署。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迅速启动涉疫情违法犯罪情况通报、案件协查、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全国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积极开展打击工作。
各地全面强化部署,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因地制宜制定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形成了高压严打涉疫情制售假劣防护物资违法犯罪的强大态势。
浙江义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侦破邵某某等销售假劣口罩案,率先移送起诉,并入选最高检首批十个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
江西省公安厅成立了多警种参战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侦查打击工作组,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建立每日“两调度、一反馈”、重大案件专报快报等工作制度;
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成立工作专班,靠前指挥,加强全省情况调度,对每条线索都一查到底、快侦快办,做到发现一起、侦破一起。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
疫情防控是阻击战,也是总体战,离不开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
在打击过程中,各地食药侦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各区域协作配合,深化警种间合成作战,构建疫情防控和侦查打击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建立战时快速反应机制,调动各地梳理上报线索,并及时下发落地核查,逐渐形成一地主办、多地分办的一体化打击模式。
在山东高密,食药侦部门联合公安检查站,加强过卡物资检查,严防假劣防护物资流出。
在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协作的同时,食药侦部门不断深化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委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加快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假冒伪劣产品鉴定机制,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
北京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卫健委等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启动联动响应机制,建立线索通报快速通道,畅通检验鉴定快速渠道,查处多起售卖假劣口罩案件。
安徽桐城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下发通告,明确“五个一律”等要求,坚决实行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一律停产、不合格产品一律收缴、行政处罚一律顶格、非法生产经营一律取缔、涉嫌犯罪的一律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各地食药侦部门还积极沟通检察院、法院,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情况,为打击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使侦查打击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深挖扩线全链条打击巩固深化战果
在各地查处的假冒伪劣案件中,涉案物资有的是“三无”产品,有的不符合质量标准,有的已经过期。这些假冒伪劣物资粗制滥造,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
为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食药侦部门按照“打源头、摧网络、断链条、端窝点”的要求,坚持全链条打击,坚决打深打透,并对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
在江苏盐城,食药侦民警克服疫情防控期间出行不便等困难,循线深挖,分赴多个省份进行调查取证,捣毁窝点7处,破获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的特大制售假劣口罩案;
在湖北仙桃,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口罩等防护物资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制假售假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
源头治理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关键环节,既要重点整顿,也要打早打小。食药侦部门不断强化线索摸排,全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化解风险,坚持“零容忍”,对制售假犯罪露头就打。
河南省公安厅食药侦总队会同新乡、长垣两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先切断生产源头和外流渠道,再持续开展重点整治”的工作思路,坚持一手抓侦查破案,一手抓源头整治;
贵州食药侦部门组织警力深入网上、网下摸底排查,广泛发动群众,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梳理有关情况线索;
在浙江金华,食药侦部门围绕网络平台和寄递物流开展全时段动态巡查,建立“113”(每一条线索,组建一个专班,三天内落查)线索研判机制。
随着全国各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口罩等防护物资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保持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并提炼总结战术战法,坚决夺取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