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项目评审、听证、公示、实地踏勘、专家论证、政府审议决策等所需时间依法不计入审批用时,可暂停审批计时。此前,各地对项目审批可暂停计时的情形及具体的时限执行标准不一,也没有统一规范。但对于申报这些事项的企业或个人来说,这些环节如果不明确时限、不进行提速,仍影响其办事体验。
《通知》明确了全省统一的47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可暂停审批计时的具体情形及相应暂停时限,将未列入审批用时的各部门全流程办理时间再压缩60个工作日,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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