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同时将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实施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
履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
近日,山东省印发文件,明确了省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意见》,各市、县(市、区)也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并将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在企业层面,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意见》,山东将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属地和部门(单位)责任,对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处理。重大事故结案一年内、较大事故结案半年内,由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对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凡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倒查责任。
山东还将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被“一票否决”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部门(单位),年度内不得评先树优,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度内不予表彰奖励。被“一票否决”的国有(控股)企业,年度内不得评先树优,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当年年终考核奖励,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度内不予表彰奖励。
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意见》要求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县级以上政府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分级管控。
各市、县(市、区)要组织推动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保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加快化工产业安全转型升级
在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方面,《意见》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85个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125个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
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等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意见》提出,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每年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各市、县(市、区)政府组织编制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县级以上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
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安全生产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专门的高校、中职学校和企业实训基地。
实施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加快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应用,减少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该省85个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要规范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含按特勤站标准建设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要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未建立的,要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建立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保障各类事故险情应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