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加快提升危化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研究落实中办国办《意见》。邀请中国安科院专家及设区市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结合正在实施的《综合治理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意见》等,研究起草《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
二是推进安全环保联动监管。制定印发《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在项目审批、危险废物、环境治理设施监管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联动会商,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三是推进专业监管力量建设。省安委会明确8个化工监管任务重的设区市和20个化工重点县,按照设区市不少于20人、重点县不少于10人配备危化品专业监管执法人员。实施央企结对帮扶提升徐州等五市危化品安全生产能力专项工作,每家央企依托资源优势,派遣业务骨干对口支援。强化重点县专家聘任工作,全省共聘用化工重点县专家41名。
四是加快危化品信息化建设。督促企业有序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全省已有1255家化工企业(其中重大危险源企业814家)正在开发建设;73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188家企业(其中重大危险源企业158家)已完成“五位一体”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出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预警及处置规则》,加快监测预警运行使用。
五是强化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编制《危化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要点》《危化品生产企业评价报告审查要点》,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核查、审查工作,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制度,将危险废物、环境治理设施纳入换证评价范围,确保企业安全评价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