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针对性开展事故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坚决整治一些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强化重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危化品重点县区实施严治,聚焦危化品、矿山、消防等重点领域实施严管,聚焦近三年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现场管理混乱等重点企业实施严查,聚焦汛期和五一、国庆期间等重点时段严控,聚焦非法违法生产等重点行为严惩,持续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强化监管执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事故倒查追责为保障的“五位一体”安全监管执法模式,切实加强过程动态管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依法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合理划分自治区、市、县三级执法管辖权限,探索部门横向联合执法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精准执法和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
强化本质安全。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常态化,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过典型引路、现场推进、信息化助力等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的推广力度,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提高自动化水平。推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强化社会共治。大力发展灾害信息员队伍,支持和引导群众参与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修改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拓展举报领域范围,提高举报奖励额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企业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积极引导专业化程度高、工艺技术复杂的高风险企业,实行聘任高水平专家团队开展专业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专业院校、专门研究机构等优势,加强安全生产重大课题研究,为应急管理提供理论专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