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V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消防行业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行业的发展水平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各级政府对消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消防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社会公众安全意识的提高,都为消防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消防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而消防行业的发展其实和各种消防政策是密不可分的,大家也都期盼能有一些切实的好政策不断推行。
就在1月中旬,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再是鼓励,而是应!
【官方政策】强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2022-01-27
近期,又有新政策出炉!上海市官方发布了《上海市消防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其中第十八条明确提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由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具备相应消防职业资格的人员实施维护保养,而且这项规定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政策对于消防考生来说无疑又是一项利好消息,也给咱们考一消的小伙伴打下一针强心剂,证实消防工程师专业持证人才对消防市场的重要性。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 重点内容节选 |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
本市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加强对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监控信息的分析和应用,为火灾防控、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数据支持。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并将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本市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消防控制室管理)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且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职业资格并持证上岗,遵守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及其联动设施的功能,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管理单位应当在消防控制室醒目位置,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值班操作人员信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消防控制室醒目位置公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维护保养期限和范围等信息。
第十八条(维护保养要求)
管理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管理单位自行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的,应当配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设备,由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具备相应消防职业资格的人员实施维护保养,并每年形成一份书面结论文件。
管理单位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的,应当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明确维护保养责任期限和责任范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应当至少每半年形成一份书面结论文件。
第二十六条(违法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加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实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2人值班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