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西藏消防救援總隊副總隊長王濤介紹《西藏自治區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實施一年來全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據介紹,作為全區消防安全領域的地方性、綜合性、指導性法規,新《條例》實施一年以來,全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高度穩定,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保持了全區連續21年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火災事故的良好形勢。
一年來,全區消防法規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各地各部門加快新《條例》配套法規制度建設,修訂《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4部﹔制定《西藏自治區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等規范性文件15份,起草制定包括國內首個專門針對古建筑消防安全標准化管理的文本《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評估規范》在內的地方標准3部。
一年來,全區各級消防救援機構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不斷改善營商環境。其中,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消防安全檢查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取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經營活動。除上級督辦核查、舉報投訴核查、事故調查等事項外,消防部門的監督執法一律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同時,通過建立消防安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守信激勵機制和信用修復機制,讓社會單位更加自覺地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一年來,全區社會化火災防控體系得到多維構建。自治區本級、7市(地)、74個縣(區、市)三級政府實體化運行“消防安全委員會”,拓展“大安全、大消防”職能,調整充實成員單位46家。探索建立了符合西藏特色的基層消防力量建設體系框架,在全區536個鄉鎮街道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成立專兼職消防隊255個。同時推動文物、教育、醫療、商務等11大類行業建立消防安全標准化管理標杆單位,以點帶面建立行業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年來,全區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得到顯著提升。全區新設2個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消防聯絡保障中心和7個消防救援服務中心,建立地震、高層等9個類型65支專業隊伍,推進作戰協作區、特勤站、搜救犬基地和“一中心、六基地”建設。同時科學劃分藏中、藏東、藏西三個聯調聯勤聯戰協作區,確立了總隊10個領域15名專家和全區164名行業領軍人才組成的滅火救援專家組。